英國2010年3月3日學生記點積分申請系統的新條例

發佈日期:2010/3/7 | 6,011 天前 | 1,707

  2010年3月3日英國留學計點積分系統將實施新條例,以提高針對積分制第四級別學生簽證申請的標準。以下變化於2010年3月3日生效:第一,如需來英國就讀任何低於學位水平的課程,則需要具有更好的英語語言能力;第二,在英國就讀低於學位水平課程期間,每周只能工作10小時以內,但就讀預科的學生除外;第三,如果所學習的課程時長在半年以下,親屬來英陪讀將不會被允許;第四,低於學位水平課程的學生,其陪讀親屬也不得工作。除非其本人有資格成為第一級別普通簽證規定的高技術移民,或成為第二級別普通簽證規定的技術工作者、運動員或教會牧師。第五,如果已在2010年3月3日以前遞交申請並已付費,對其審核將遵循申請當時的規定。但請在遞交申請前,查詢英國邊境管理局網站上相關信息更新……


  對於這次出臺的新規,近期英國留學申請方面變數較多, 4月還將推出更多新規定,目前已經有留學打算的同學,請一定留意近期的政策變化,同時也要盡量提早準備,建議至少提前一年在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分析自身優勢、選擇學校、並遞出申請,這樣可以大大提高出國留學的成功率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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